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更好激发广大党员、干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形成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,贯彻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,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。
在严管中强约束。严管与厚爱辩证统一,两者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,要把“两个维护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履行第一职责,做到精准有效监督。充分发挥“室组地”联动监督效能,整合监督力量,通过信访受理、线索处置、约谈提醒、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,广泛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,跟进监督、精准监督、全程监督,从政治上发现、纠正和处置问题。把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贯通起来,管好关键人、管到关键处、管住关键事、管在关键时,不断强化常态化、近距离、可视化的监督检查。要坚持严的基调,做到精准有力查处,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持续加大对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,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“微腐败”、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、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“绊脚石”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,整合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,建立健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协作联动机制。要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做到精准有度处置,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,精准把握政策策略,精准区分纪、法、罪的界限。
在厚爱中重激励。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落实对跌倒干部的教育关爱机制,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职务职级、错误性质、家庭情况等,因人施策制定回访工作方案,分级分类开展回访,通过讲政策、明纪法、释疑惑,帮助其卸下“包袱”、重拾信心。在处分影响期满后,要本着对党、对组织、对干部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评价受处分党员干部。对表现优秀、符合有关条件的,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,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健全落实改革失误干部容错纠错机制,完善容错纠错相关制度办法,细化使用条件和情形,规范程序,建立免责、防错、纠错等系列配套制度机制,为基层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提供制度支撑。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性质和影响,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,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、宽容失误者、纠正偏差者。加大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澄清正名力度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者。健全落实党员干部激励关怀机制,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激励干部敢闯敢干。加强对干部的关爱关心,通过深入开展廉洁家访、交心谈心等,全面了解掌握干部在思想、工作、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,增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。
在治理中促长效。严把处分决定“执行关”,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、组织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处分执行联动机制,明确职责分工,建立责任清单,按单履职、按单执行,形成处分决定执行强大合力。建立三级督查机制,即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自查自纠,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督促,纪委监委常态化监督检查,对处分决定执行走过场、做样子、敷衍应付、搞变通、打折扣、选择性执行甚至不执行等问题,严肃追责问责,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底、落实到位。深化以案促改促治,督促指导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(党组)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,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举一反三、系统施治。用好警示教育这剂“清醒针”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,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“不敢”、因制度而“不能”、因觉悟而“不想”。要做深做实审查调查“后半篇文章”,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重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,查找制度上的漏洞,监管上的盲点,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发出务实管用、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,建立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机制,推动党委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、案发单位落实整改责任,把“当下改”和“长久立”结合起来,形成靠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的长效机制。(李威 作者系重庆市荣昌区委常委,区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