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该心存侥幸,以为只要不动老师们应得的工资奖金部分就没事,真是大错特错。”日前,湖北省赤壁市赵李桥镇中心学校工会主席兼会计黄某因犯贪污罪,被赤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,缓刑二年。
去年4月,赤壁市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,反映黄某在负责发放教师工资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。该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。
调查组从该镇教师工资发放档案资料入手,调取学校财务凭证、工资发放表、银行流水等资料进行核查。同步实地走访,向教育局相关人员、学校教师、银行工作人员等了解情况。
“我接手学校部分财务工作后,发现好几名教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标准,高于同批招录教师约1000元。”赵李桥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向调查组反映。
调查组随即走访询问这些工资标准存在出入的教师,他们均表示不知情。“从银行工资卡上收到的钱与工资发放表上不一样,实收金额没有那么多。”
应发工资数额与实发不相符,其中有什么蹊跷?
为查清来龙去脉,调查组分别到市教育局和代发工资银行,调取赵李桥镇中心学校近五年来教师工资发放表和银行发放明细,仔细比对每一个人、每一笔资金后,发现有45笔金额存在出入,而黄某本人银行账户工资几乎每月都高于其他教师数千元。
办案人员将违纪违法证据摆在黄某面前时,他知道再也瞒不住了。
“我有一次做工资表时,因操作失误多报了几个退休老师奖金的月份,但是没被发现。当时家里出了点儿事急需用钱,第二个月我就按这个方法多造了部分老师工资奖金,将多报的钱通过银行打到自己账户。开始还有点儿担心,后来都没人察觉,我就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这样操作。”黄某说。
经查,黄某在任赵李桥镇中心学校会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在发放教师工资、补贴补助时,通过虚报、调整金额形式篡改45笔教师工资,套取32万余元用于家庭开支。最终,黄某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针对这一典型案例,赤壁市纪委监委向市教育局下达监察建议书,要求教育系统举一反三,开展以案促改,对照问题排查财务管理风险点,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资金监管到位。(湖北省赤壁市纪委监委 廖彧 || 责任编辑 王小宁)